■ 議論風生
  明明是低保核查風暴颳起之際的中止騙保,偏說成是“主動退出低保”。而更讓人想不通的,是當地對這些騙保者的既往不咎。
  有些新聞,總能在“紅腫之處,艷若桃花”的筆法中,闡釋什麼叫“高級黑”。譬如這條正能量爆棚的新聞——“遼寧錦州兩萬多人主動退出低保”。新聞開頭說:錦州凌河區市民齊放,近日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小事,他主動到所在的社區,宣佈今後不再吃低保,帶頭把機會讓給更有需要的人。又是“主動”又是“帶頭”,乍看之下,還以為是“孔融讓梨”式的感人道德事跡。
  可瞭解事件背景後才知道,原來是錦州當地掀起低保核查風暴。而這些“主動退出低保”的逾兩萬人,其中有“因人情關係或其他原因受到特殊照顧的,也有家庭條件改觀後不再適合吃低保的”。換言之,所謂的“主動退出”,並非源於當受不受的謙讓品格,抑或是有好處不占的道德自覺,要知道,他們本就是在鳩占鵲巢,退低保無非是在核查風暴颳起之際的應變舉措。畢竟,當地市委書記也發話了:對應退不退的,會“嚴懲不貸”。
  就此而言,說兩萬多人是主動退低保,實屬誤導:聽上去,似乎是兩萬人集體把“節操值”調到滿格;可實質上,許多人不過是懾於低保核查的壓力,不敢頂風違規,擔心被逮個正著,才“識勢”地適時中止騙保。在此情境下的退出低保,分明是被“主動”,是在玩金蟬脫殼。
  某種程度上,是低保核查風暴吹響“退低保潮”的集結號,而非騙保者的自覺。從衝擊波來看,當地低保核查能讓不少鵲巢鳩占者停止騙保,也算是顯現了震懾力。
  都知道,騙保是在侵占保障資源,正因如此,打擊騙保行徑才會成各地的常見動作,今年4月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,也對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7個法律適用問題作出解釋,明確對騙低保、食用瀕危野生動物者要追究刑責。按理說,對當地存在的“人情保”“關係保”等亂象,錦州有關方面也該依法溯責,而不是允許其退低保了之。
  遺憾的是,當地的低保核查,明確以5月9日為正式啟動時間,其官方通告稱,認為自己應繼續享受低保的,可在指定時間到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;逾期不申請的,將被視為退出低保,而若一開始就不合條件,但這次又提出申請,將被追繳騙保資金。言下之意,若在指定時間內退出低保,那就既往不咎——不僅不追究刑責,就連追回保金、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都沒有。
  “退低保”就能免責,這已是量罰極輕;而把治理騙保繫於運動式執法,而非常態化規約,更讓治理效果沒有長效保障。在當地低保對象約為14萬人,而涉嫌騙保者就達2萬多人的嚴峻形勢下,這一陣風式治理與縱容無異。但讓人啼笑皆非的是,新聞中“兩萬多人主動退出低保”儼然是當地核查有力的佐證,是可供誇耀的政績資本,你說,這是自黑呢,自黑呢,還是自黑呢?
  □午夜侃人(媒體人)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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